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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晋中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2026-07-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秦琴)7月29日上午9时,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6年晋中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新闻发布会,邀请晋中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昊,就2026年晋中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进行通报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晋中市宣传工作指导中心主任郝利斌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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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中市宣传工作指导中心主任郝利斌: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最低生活保障是民生兜底保障的核心制度,直接关系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与切身权益。今年晋中市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顺应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将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特邀请到晋中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昊,请他就2026年晋中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晋中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昊: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市民政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晋中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一、坚守初心站位,明晰提标重要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摆在突出位置。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头连着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一头连着社会公平、大局稳定,是夯实民生基本盘、筑牢共同富裕底板的基础性、兜底性制度安排。

  市委、市政府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扣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总要求,始终把困难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头,锚定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民忧、纾困难,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提质扩容、增效升温。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低保、特困供养制度规范化运行的核心基石;是精准划定保障范围、识别救助对象、核算补助金额、统筹财政救助资金的关键依据;也是全市共享经济发展红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是传递党和政府关怀的务实举措。

  下面,就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及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发布。

  二、严格规范测算,制定公布新标准

  (一)坚守科学调标原则。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我们严格遵循保障基本、统筹兼顾、量⼒⽽⾏、动态调整的原则,统筹考量城乡低保对象⼈数、居⺠⼈均消费⽀出变动、经济发展⽔平、物价波动、财政可承受度、城乡发展差异等多重因素,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同步调整特困⼈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救助标准与晋中市经济社会发展⽔平和晋中市财力相适应、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相匹配。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不得超过最低⼯资标准、失业保险⾦标准。

  (二)部门联动规范实施。为规范有序做好2026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协同市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晋中市县情差异、城乡实际,进行科学测算,制定调整方案,按流程报请市政府审议通过,面向全社会公布,并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工作。

  (三)明确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新标准自7月1日起正式执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确定。调整后,全市城市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70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6860元/人·年(折合572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1062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8918元/人·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保障两项标准均较上年分别提高了3.7%和1.8%。

  (四)分县(区、市)标准明细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榆次区:745元/人·月;

  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730元/人·月;

  太谷区、祁县、平遥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695元/人·月;

  榆社县:645元/人·月。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11个县(区、市)统一执行6860元/人·年。

  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榆次区:11622元/人·年;

  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11388元/人·年;

  太谷区、祁县、平遥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10842元/人·年。

  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全市11个县(区、市)统一执行8918元/人·年。

  三、资金直达落地,彰显提标惠民实效

  全市各县(区、市)已全部完成新标准台账梳理、7.7万余名救助对象信息复核、救助资金核算工作,提标增发资金同步足额发放到位。本次标准上调,有效对冲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支出压力,纾解困难家庭收入渠道窄、刚性支出多、生活负担重等现实痛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兜底资金足额直达低收入群体手中,稳固基层低收入人群基础收入,以民生兜底的“稳”,支撑经济发展的“进”,实现了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双向赋能、互促共进。

  在资金监管方面,晋中市严格落实救助资金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发放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拨付、监管、公示全流程闭环机制,按月精准发放低保金、按季精准发放特困供养金,杜绝截留、拖延、挤占等问题。标准化、常态化的资金保障,让困难群众拥有稳定、可持续的生活来源,全方位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精准施救,优化便民利民服务。

  在抓实提标增效的同时,始终坚持精准施救。依托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线下入户实地核查,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群体,构建“主动发现、即时预警、快速介入、精准救助”全链条闭环机制,实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全面上线“晋心救”一站式社会救助线上服务小程序,实现群众足不出户线上申报、全程网办、进度可查,真正做到服务有速度、政策有精度、帮扶有温度。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部署,始终坚守民生初心,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常态化落实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救助扩围增效、服务提质升级,精准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足额保障救助资金发放,不断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以扎实的民生保障成效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晋中市宣传工作指导中心主任郝利斌:感谢郭昊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在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山西市场导报记者提问:本次低保、特困提标方案经过多部门联合测算,晋中市各县(区、市)标准存在差异化设置,请问分档设定标准的主要考量是什么,如何兼顾区域均衡与财政实际,保障政策公平性?

  晋中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昊:

  全市低保与特困供养标准实行分县区差异化划定、农村全域统一标准,是严格遵循“保障基本、统筹城乡、量力而行、动态适配、公平适度”工作原则,结合11个县(区、市)经济基础、居民消费、财政承载力等精准测算得出。一方面,榆次作为市中心主城区,居民物价消费水平、住房、日常开支更高,经济活跃度与财政保障能力更强,因此城市低保、特困标准设定为全市最高;介休、灵石、寿阳工矿产业基础相对扎实,群众消费支出高于平川农业县区,划为第二档位;其余7个农业主导县区经济结构相近、生活成本趋同,统一执行一档标准;榆社县整体经济薄弱、财政收支压力较大,在兜牢底线前提下适度设定基准标准,充分兼顾各县财力可持续性,杜绝标准过高造成基层财政压力,也防止标准偏低无法覆盖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另一方面,全市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全部执行统一标准,着力缩小城乡内部差距,推动城乡均衡发展。

  所有县(区、市)低保标准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标准,严守政策边界。目前各县(区、市)已全部完成对象复核、资金核算,提标增发资金足额补发,同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常态化比对核查,杜绝错保漏保。

  下一步,晋中市将持续完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实现全域保障均衡化,让经济社会发展红利普惠全部困难群众。

  廉政中国记者提问:本次全市统一公布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新的保障标准,群众比较关注,请问是不是所有保障对象都按统一标准全额发放?

  晋中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昊:

  这里需要明确说明:保障标准是认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收入基准线,并非群众实际领取金额。晋中市坚持标准统一、精准施策、分类施保、差额补助或分档补助的机制,既保证全市政策尺度统一规范,又实现因人施策、精准兜底,避免“一刀切”平均发放。

  首先,解释差额补助机制。对于家庭自身有一定收入、但人均收入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按照“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实际人均补助金额”计发救助金。也就是说,家庭收入越低、困难程度越高,享受补助越高。也会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结构(如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实行分类施保,根据各县(区、市)实际,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10%提高补助水平。有部分劳动收入的家庭,按差额补差兜底,既保障基本生活,又鼓励群众勤劳增收,杜绝“养懒汉”现象,充分体现政策科学性、精准性。

  其次,落实分档发放机制。将保障对象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如:针对完全无收入、无劳动能力、重病重残、失能老人等群体,按照最高档次、全额标准予以保障;对于部分弱劳力、季节性收入、阶段性困难家庭,实行中档补助;对于边缘临界、短暂困难家庭实行低档补助。通过分档施策,实现“困多多补、困少少补”。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是按统一保障标准全额发放。

  总体来看,统一标准是制度底线,差额补助、分档发放是精准手段。通过这种差异化发放模式,既严守政策规范、保障制度公平,又精准匹配每户群众真实困难程度,最大限度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公平度和群众满意度。

  晋中市宣传工作指导中心主任郝利斌:

  各位记者,此次晋中市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此前稳步提标,覆盖全市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充分体现了晋中市坚守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责任担当。希望新闻媒体能够充分发挥舆论优势,解读发布好相关政策,更好展示晋中市各项民生工作进展,共同助力晋中市民生保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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