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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关于严厉打击咖啡因涉毒违法犯罪的通告
2026-08-0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关于严厉打击咖啡因涉毒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关于打击涉咖啡因、安钠咖、甲卡西酮等涉毒违法犯罪专项会战工作的要求,深度治理盐湖区涉“咖啡因”违法犯罪行为,2026年7月31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咖啡因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支持、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咖啡因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参与禁毒的强大态势。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限于2026年8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逾期拒不投案或继续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严厉查处: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或者非法持有咖啡因的;

  (二)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三)“婚丧嫁娶”期间为到场人员提供咖啡因等毒品的,或者容留他人吸食咖啡因的;

  (四)有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吸食咖啡因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公安机关将酌情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逾期拒不登记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理,吸毒成瘾严重的依法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四、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和主动登记,凡为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提供藏匿场所或资助其逃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旅馆、娱乐服务场所及从业人员、出租屋业主对场所内发现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凡不制止、不报告,或藏匿、包庇、纵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分子有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保护,并酌情奖励。

  举报电话:110;0359-21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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