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梗消阻解除病灶,腾退房屋有一套 ——武侯区法院成功腾退案涉房屋
2022-11-1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李佳芳)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组织执行干警40名,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本市的一所房屋实施强制腾退,并对该房屋张贴公告,此次行动得到其他兄弟法院、派出所、街道办和社区同志的有力支持。

  房屋竟被案外人“合法占有”?

  武侯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于2022年1月受理吴某申请恢复执行刘某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刘某汉名下房屋,并会依法处置。刘某汉口头同意并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案涉房屋,但该房屋被与刘某汉有债务关系的案外人刘甲实际占有,刘甲又将房屋租赁给其他三名租客。

  当执行法官联系刘甲时,刘甲情绪非常激动,声称他是刘某汉的债权人,刘某汉将房屋抵偿给他了,现在房屋是属于他的,法院的查封于法无据。

  同时,刘甲及其配偶多次向武侯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表示该房屋归其所有。武侯法院对刘甲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后,驳回其异议申请。后刘甲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亦被驳回诉讼请求且已生效。

  在执行法官与刘甲沟通时,刘甲多次表示不会配合法院的强制腾退,会在腾退期间设置重重阻碍,阻碍执行处置工作,迟滞处置房屋进程。同时,房屋内的三名租客张某、李某、汤某也摆出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拒绝主动搬离该房屋。三人也以白天上班繁忙为由,拒绝到法院与法官见面、沟通。

  上述行为致使案涉房屋长期无法处置,已经严重影响到法院执行工作进度。经执行局局务会研究讨论决定组织执行力量进行强制腾退,及时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三次登门摸清房屋情况

  为了彻底了解房屋现状,执行法官先后三次到了案涉房屋。

  11月2日晚8点,执行法官到了案涉房屋外,电话联系租客张某,希望向张某当面告知执行进展。张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见面。法官告诉张某,案涉房屋即将被法院查封,请他立即搬离房屋,也不能阻拦法院腾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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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法院要动真格,张某很快来到案涉房屋外,与等候近半小时的法官见面。张某称,他给刘甲缴纳了三个月租金,如果法院要求他强制搬离,他的损失怎么办?

  法官告诉他:“刘甲并不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被执行人与刘甲之间不存在真实有效的租赁合同。你的损失不是法院的执行行为造成的,应当向刘甲要求赔偿。”

  经过法官严厉教育,张某意识到拒不搬出案涉房屋的行为是错误的,便承诺尽快办理。但法官一直没有联系到另外两名租客李某、汤某,便请张某转告两人,请他们尽快搬离。随后,法官在案涉房屋房门上张贴了公告,告知房屋实际占有人,武侯法院将于11月8日上午对该房间进行强制腾退,要求房屋实际占有人在该时间前立即搬离。

  11月5日周六上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案涉房屋外,这次法官终于联系上了李某和汤某。但这两人一直声称不在房里,也拒绝和法官见面。第二次上门,法官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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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下午临近5点,法官第三次来到案涉房屋,希望能找到承租人。这次,承租人汤某打开了房门。

  面对法官的询问,汤某摆出不配合的架势,声称房东刘甲说,他可以住到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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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告诉他:“刘甲的承诺没有法律效力,请你配合法院工作,于今日搬出。否则法院明天就会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汤某一听就急了:“你就给我几个小时的时间搬家,你是不是故意为难我?”

  法官指着门上贴的公告,问:“法院在上周三已经贴了公告,你没看到吗?”

  汤某顿时支吾,百般推脱狡辩。法官严正告诉他,必须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前搬离本房屋,或者明日腾退时留在房屋内,协助法院,如他有阻挠执行,其行为将会触犯法律,造成后果由自行负担。

  腾退行动正式开始

  11月8日上午9时30分,针对该房屋的腾退行动正式开始。

  执行法官和助理事先拟定了周详的执行方案,对现场人员分配、警车调度、突发事件预判等,做了周密的部署。出发前,执行局副局长要求参与行动的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文明执法,保持执行干警良好形象。

  抵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再次确认方案。干警们迅速行动,进入腾退房屋内,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按照执行预案控制现场。

  两名租客李某、汤某也在房屋内,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办理,此刻正在忙于收拾个人物品、租赁其他房屋。两人配合法官,指认哪些物品是原房东的,哪些物品是已经搬离的租客张某的。同时,两人还向法官承认错误,自己应当提前搬走,不应以占有房屋的方式阻拦执行。

  本着负责的态度,法官再次联络了刘某汉、刘甲、张某。刘某汉和张某均表示屋内没有他们的私人用品,刘甲依旧强硬表示,不同意法院查封房屋。法官告知他,要用合法手段维护权益。

  腾退工作有条不紊,中午12时即完成全部腾退、评估等工作任务。

  此次行动,检验了武侯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特别是执行队伍建设、执行设备更新成果。在案件数量激增的背景下,利用好每一次强制腾退的社会效果,实现司法权威的有力展示,向社会传递正确的司法实践观念是我院长期目标,武侯法院将以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与社会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积案、难案的执行力度,在维护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的实现,在社会形成配合执行的工作氛围,保障地区社会经济秩序持续发展。

通讯员:钱薇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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