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为进一步推动《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农村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临汾曲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北董乡人大、人民政府,在北董联合小学利用家长等候学生放学时间组织开展了《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辅警向过往群众详细解读《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核心内容,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违规载人、不得非法改装等与群众日常出行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讲解,发放印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的宣传扇子、海报、矿泉水及帆布袋等宣传物品,让安全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同时结合辖区典型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直观展示不佩戴头盔、违规骑行等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针对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过渡期政策、处罚标准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消除群众疑惑。

此次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和周边村民积极参与,不少群众主动咨询电动自行车相关法规政策,纷纷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