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李佳芳) “我们在出警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了一起纠纷事件,现在有一些执法中的专业法律意见,请求今天所里的兼职法制员协助。”11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其朋友在辖区某小区被打。
接警后,民警赶至现场,全程佩戴4G执法记录仪录像,发现其为男女朋友情感纠纷。该警情看似简单,但双方争执不休,在民警劝解下才停止争吵和拉扯。围绕争执焦点,所里兼职法制员及时介入,实时关注。
探索新模式,完善闭环式监督管理
2020年底,公安雁塔分局率先在全市以“智慧案管”建设为切入点,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队伍、执法建设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新模式,创建了派驻法制员、专职法制员、兼职法制员“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与监督管理体系。
派驻法制员通过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执法提示” “制定类案判例”等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全局法制素养,为各执法办案单位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专职法制员通过对接派驻法制员,应用所内案管室不断加强执法全流程监管记录,建立从接处警到结案考评的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闭环式监督管理。兼职法制员则通过严把“所处行政案件”审核关,参加所内疑难案件讨论等方式,与派驻法制员在执法重点环节上形成联动协作监督机制,以此来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三者联动配合,构建起“全警共管、事先预警、主动规范”的工作模式。据了解,目前公安雁塔分局共有派驻法制员12人,专职法制员16人,兼职法制员48人。
而本文开头的这起电子城派出所调解纠纷案件,就是兼职法制员使用本单位调度手台联系出警民警,现场向双方进行初步询问,明确报警缘由。出警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反馈兼职法制员,及时交换意见,双方一致认为该警情因男女朋友感情纠纷引起,且并无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安全行为,并通过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系统,对二人做出现场调解决定。
雁塔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杰说:“该警情处置充分体现了法制员在民警执法过程中的法制保障作用,为民警在前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全过程监督,让案件处置更规范
今年3月13日,一起由排队顺序引发双方当事人冲突的案件,因为专职法制员的介入,让民警的处罚在行政复议环节同样得到支持。
当天13时许,小寨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某商场内雷某和苗某因为排队顺序问题发生争吵打架,苗某辱骂并殴打雷某,周围群众上前劝说,苗某不听劝阻,仍对雷某进行第二次殴打,群众见状后报警。
经民警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处罚人苗某对殴打他人一事供认不讳。在案件侦办过程中,针对案件定性问题,民警遇到难题,随即上报给专职法制员进行意见的咨询。专职法制员研究后,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可调解也可从轻处理”,双方虽因排队顺序问题发生互殴行为,情有可原,但被群众劝解并停止撕扯后,苗某仍不依不饶,继续与雷某殴打在一起,并将其拉倒致轻微伤,应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该案研讨过程中,专职法制员结合案情,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以专业的法制慧眼审查案件,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罚决定。5月5日,申请人雷某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过轻,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月27日,西安市政府认为小寨路派出所对苗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合规,依法予以维持。
专职法制员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让司法程序与法律法规高度吻合,也使得复议诉讼率大幅下降。
会商研判协调,提供更坚实法律保障
相较于兼职、专职法制员,派驻法制员的工作经验就更加丰富。12名派驻法制员通过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指导,全方位加强基层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执法瑕疵,把执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张博说:“我们择优选拔,将业务能力突出、且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高素质法制人才,都吸纳到法制员队伍中来,从源头上保证派驻专职法制员的高素养。”
7月12日12时许,魏某向公安雁塔分局反映,其在曲江新区承包工程期间被所谓的朋友王某诈骗10万元。
经调查,该事为二人生意投资的民事纠纷,且魏某称其在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法院已就该事提起诉讼并已受理,且已向当事人王某送达传票。分局派驻法制员在研讨该案情时,提出三个重要问题:一是该工程是否真实存在?二是应进一步深入核实王某本人在合同约定工程中的参与程度,三是注意程序规定,申请延期立案,防止受立案超期。随后,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与魏某合同约定项目真实存在,从中未发现虚构事实的情节,魏某所转10万元也未发现其有非法占有的情节和目的。遂决定该案不予立案。
因为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往往存在高度重合性,极易混淆,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才能分辨。这也整好凸显出派驻法制员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就是在工作中把握核心与关键点,并与办案民警反复深入沟通,协助查阅案例,给出精确的指导意见,成为办案民警和办案单位最坚实的法律保障!
通讯员: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