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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公布6起“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交通事故案例
2024-08-2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伟)8月20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6起“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并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驾乘车辆外出时,请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案例一:2024年8月1日17时4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沿霍州市新建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进入万通时光里地库时,与地库由东向西向上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因双方车辆驾驶人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案例二:2024年8月3日8时50分,一辆大型汽车在安泽县G309线920公里加900米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翻,造成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车辆、货物及路产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及乘车人正确使用了安全带,两名驾驶人均只受轻伤。

  案例三:8月8日11时21分许,一辆小型汽车由锦绣大道东向西行驶,行驶致桃湾村路段与护栏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和护栏损坏。由于当事人正确使用了安全带,在车辆严重损毁的情况下无人受伤。

  案例四:2024年08月12日12时50分,一辆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临汾市尧都区临汾东高速口,与由南向北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因事故双方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案例五:2024年8月12日14时4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在襄汾县南贾镇古县村西门口十字路口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因双方驾驶员均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案例六:8月17日,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国道341线1155KM附近时,由于驾驶人弯腰拿手机致车辆侧翻,因规范使用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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