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近期,太原城管执法部门接到反映称在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沿线、匝道、循环路沿线以及各跨汾桥梁桥头处有小贩手攥竹竿兜售卖龟现象,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也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市城管执法队从4月16日起组织专项整治,组织城六区和汾河景区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城管执法巡逻制度,采取桥头专人蹲守、织密巡查频次等方式,对城区跨汾桥梁和滨河东西路及匝道桥等重点部门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占道挑杆售龟的违法行为。经过一周的巡查和整治,在南内环街、文庙巷、祥云桥桥东和新晋祠路等4处发现有违法占道售卖鳄龟的人员,执法人员当场对售卖杆、鳄龟等进行证据保全,并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对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3人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有效遏制了占道挑杆售龟的违法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市民,售卖野生龟等野生动物属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工养殖但未经过动物检疫部门检疫的,也不可以擅自出售。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律规定,一旦发现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城管执法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