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并社发〔2026〕16号)及《中共太原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太原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并社函〔2026〕6号)文件精神,7月24日,尖草坪区将开展2026年度太原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2021年、2022年取得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自取得证书之日起,在太原市连续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并继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
(二)自取得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在太原市连续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并继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
(三)在太原市以下任一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
1.市、县所属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
2.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社会服务机构;
3.在太原市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四)已在中国社会工作网(shgz.mca.gov.cn)完成注册。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四、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申报时持有的最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社会工作师奖励0.5万元,高级社会工作师奖励1万元。遵循“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已获奖励后取得更高等级证书的,可申请补发差额;降级报考并申报的,不予奖励。
五、申报材料
奖励申请主体为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须为尖草坪区。申报材料如下:
(一)《太原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和《太原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取得的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证明自获证起在太原市连续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的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
(五)用人单位出具的在太原市继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的证明;
(六)在登记有效期内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七)个人情况说明承诺书(见附件3)。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六、申报流程
(一)申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把关,汇总后报送到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审核(2026年8月20日至8月23日)
区委社会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审核通过后,区委社会工作部将拟奖励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复审及发放
公示结束后,区委社会工作部将无异议名单报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按程序进行奖励发放。
七、其他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资格。
(二)申请人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将追回已发奖励,并按规定对责任方给予纪律处分、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中共太原市尖草坪区委社会工作部办公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351-5648608。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1.《太原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申报表》

2.《太原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奖励申报汇总表》

3.《个人情况说明及诚信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