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9月15日起,《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提升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长治潞城区公安分局联合长治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结合《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先后走进潞城中学一中校区、育才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

“头盔不是戴了就行,戴对才能保命……”在活动现场,民警走进课堂,系统讲解骑行守则,明确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车、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骑行严禁载人、骑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等硬性要求。邀请学生上台演练——调角度、扣卡扣、查松紧,一步步纠正头盔佩戴误区。
随后,宣讲人员紧扣学生日常出行场景,结合校园周边地处城区、人车流量大的实际,用真实案例“以案说法”:闯红灯、逆行、超速、骑车玩手机、多人同乘、私自改装车辆……这些行为看似图方便、图刺激,实则隐患重重,也可能带来严重法律后果。通过讲解,引导学生自觉摒弃骑行陋习,把守法、文明、安全出行记在心、践于行。
现场还通过互动问答、发放宣传资料,鼓励大家争当交通安全“小小宣传员”,回家提醒家长文明出行,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全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
“以前觉得骑车低头看下手机没什么,今天听了案例才知道,危险可能就在那一瞬间。”参加活动的学生说道。一位家长也感慨:“平时总叮嘱孩子注意安全,其实大人更要以身作则。以后接送孩子,我不闯红灯、不逆行,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此次“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宣讲活动,精准贴合校园交通安全宣传需求,有效填补了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盲区,进一步营造人人知交规、守交规的浓厚氛围,为秋季开学道路交通安全筑牢基础。
新学期,新起点。交通安全没有“下课铃”,平安才是最好的开学礼。愿每一位同学把交通规则牢记心间,知危险、会避险,平安上学,快乐成长!新规施行已进入倒计时,公安交警同时呼吁广大群众提前了解相关规定,自觉做到守法骑行、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